ADHD并非不可治疗
在12周岁后,一部分患儿的症状会自动减轻,而另一些患儿甚至从来就没有被诊断出ADHD,而是被说成“调皮捣蛋”、“不爱学习”,这两者都导致了许多ADHD患者在少年时期并未得到规范、持续的治疗。
新近发表在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》(NJEM)的一研究结果给ADHD患者及家属带来了新的希望。这项研究是瑞士卡罗林斯卡学院(Karolinska Institutet)的保罗.利希藤斯坦(Paul Lichtenstein)和亨里克.拉尔松(Henrik Larsson)两位学者,利用瑞典国家统计局的资料,历时4年,对2.5万名被确认的患者进行调查分析后完成的。
研究显示,对于患有ADHD的人群而言,如果给予科学的、完整的药物治疗(从儿童时期被诊断后一直到其成年不中断给药),那治疗组的犯罪率,比不接受治疗的对照组明显下降,分别减少了32%(男性患者组)和41%(女性患者组)。
考虑到前面提到的犯人中患有ADHD的比例,这一结果无疑是相当令人鼓舞的。
但是,一方面,目前用于治疗ADHD的药物通常都伴有各种副作用,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而言影响很大,利弊权衡让人很为难,而且很多ADHD患者在12岁之后症状自动缓解,再加上药物价格因素,治疗非常容易就被中断。
另一方面,在一些落后地区,许多ADHD患儿甚至根本就没有被诊断出来,只是被家长认为是“调皮捣蛋”,完全没有接受过药物治疗。
当然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:这些ADHD患者以及他们的家属,甚至整个社会,都会为此买单,付出了惨重得多的代价。
是时候来正视ADHD问题了。要么投入更多的医疗资源来对此进行治疗,要么放任这些实质上是被社会所抛弃的ADHD患者成年后带来更高的犯罪率,整个社会,都必须做出选择。